部门 |
官职 | 品级 |
职掌 |
说明 |
(三公) (三司) |
司徒 | 掌民众,教礼仪,教民孝悌、逊顺,送死养生、及议其制,建其度,四方功课等民事。 | 即西汉之丞相。刘秀时改为大司马。从而罢“三公”,权力归台阁。“九卿”亦重。 | |
司空 | 掌水土沟洫营建城邑等事。 | 即西汉之御史大夫,刘秀时改为大司空。 | ||
太尉 | 掌四方兵事功课,年终奏报于殿以行赏罚。 | 刘秀时置大司马,建武时改太尉。 | ||
(九卿) | (略) 同西汉之制 |
秩中二千石 | 光武帝时,“少府”中之尚书台,职权渐重,组织亦大,三公形同虚设。 九卿之长,均加卿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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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 | 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
右中郎将 兰台令史 |
比二千石比二千石
比二千石 六百石 |
主宿卫宫殿
掌奏及印工文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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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地方)州
郡 县 |
刺史 | 秩六百石 | 掌州之治 | 建武十八年复刺史十二人,各领一州。 |
太守 | 秩二千石 | 掌郡之治 | 东都洛阳设“河南尹”,秩中二千石 | |
郡丞 | 佐守 | |||
县令 县长 |
令,秩千石; 长,四百石或三百石 |
掌县之治 | 以下仍置乡、亭、里 |
历代职官表(东汉)
5 11 月, 2009 by admin Leave a reply 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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